劳动合同法47条和87条规定(劳动合同法四十七条规定)

2024-07-11 06:07:53

5、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以上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 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是:用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这一规定明确了用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法律责任。

3、 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 法律分析:《中华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简称劳动法,劳动法第八十七条内容如下:用单位如果有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要依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条款,对劳动者以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赔偿。

4、 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