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院管辖权 最新规定

发布时间:2024-09-08 07:26:03

《民事诉讼法》关于合同件的管辖有如下规定:1.第23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民法院管辖。2.第24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民法院管辖。3.第27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告住所地民法院管辖。4.第34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可以书面协议选择告住所地、合同管辖权规定最新版合同管辖权规定最新版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联系:法定代表: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

合同诉讼管辖权规定最新版合同诉讼管辖权规定最新版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联系:法定代表(或负责)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一、当事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民法院管辖。规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二、当事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三、当事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民法院管辖。

一般情况下,合同纠纷可以在告住所地或者合同的履行地民法院受理和管辖,但是如果因双方当事协商一致,也可以通过签订书面协议的形式,选择告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权属于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民法院;但如果当事依法订立了协议约定由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民法院管辖的,管辖权属于当事约定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