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合同只盖章没签字合法吗

发布时间:2024-05-21 07:27:47

有效。 根据《中华民共和合同法》相关规定:第三十二条当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五条当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盖章不签字合同有效。 盖章有效是指该印章能够代表一方当事,而生效是指合同符合法律相关规定而生效。 盖章有效主要指盖章行为能够代表当事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合同达成合意。 而生效不仅需要当事的合意,还包括当事需具备主体资格,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等。

这里有一个问题,即您的问题:只签字了而一方需要盖章而没有盖章,此时合同是否成立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 不过从法理上说,此时双方已经达成一致,符合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 只是由于客观原因没有盖章,所以该合同理论上是成立的。 不过,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不是一回事。

法律分析: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如果一方当事已经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同时对方当事接受了履行,就可以说明双方当事对合同的内容存在着共识,意思表示一致,因此合同成立。

法律分析:合同只盖章而没有签字的话,那么也是有效的。 合同成立的要件要求当事签名或者盖章,而签名和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只有盖章也是可以成立合同的,而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也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