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16 20:53:01

制定单位: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一、基本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2018年3月22日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2018年4月18日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二、主要内容
(一)设立依据
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工商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职责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准入、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流通监管等市场监管综合性政策措施,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
依法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烟草专卖、计量和认证认可等实施监督管理。
负责工业产品、消费品、服务业、网络交易等领域市场监管的统一管理,监督管理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公平竞争。
依法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农兽药等产品以及特种设备、压力管道、游乐设施等安全进行综合监督管理。
指导、监督地方市场监管工作。
(三)组织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7个内设机构,其中:
内设职能部门:15个
直属事业单位:2个
三、特点
(一)整合职能,强化综合监管
《方案》整合了原国家质检总局和工商总局的部分职责,组建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实现了市场监管职能的集中统一,强化了综合监管能力。
(二)突出重点,聚焦市场监管
《方案》明确了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突出对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流通秩序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
(三)优化结构,提升监管效能
《方案》优化了内设机构设置,明确了各机构的职责分工,有利于理顺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