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规定

发布时间:2024-09-08 10:59:46

1、《中华民共和政府采购法》规范的是政府采购行为。2、《中华民共和招标投标法》规范的是招标投标行为。三、法律责任不同1、《中华民共和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部门为行业主管部门,即由主管部门负责处理部门内部的招标投标投诉。而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的监管部门为财政部门,也就是说,

《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适用《招标投标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民共和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对应的是在中境内的招标投标行为;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有关的货物和服务。该条同时进一步说明,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所称与工程有关的货物,是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区别如下:1、两个法的体系是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规范的,维度不同。二者级别来说均是由大设立的,属于同一级别,实际适用中二者相互之间相互援引的。2、区别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论是政府采购货物、或者工程、服务,均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如果政府采购活动进行招标投标的,则也适用《招标投标法》。也就是说政府采购采用招标方式采购,是否与工程有关,也都适用《招

| 在不熟悉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情况下,很多经常将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混为一谈,《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两者调整的是不同的法律关系,有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