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还未开始生效可以解除吗

作者:及叔池 | 发布日期:2024-09-08 08:35:21


已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可以解除。我《民法典》并未规定合同解除的对象必须是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其次,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同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选择用解除合同的方式来终止该类型合同的法律合同未开始生效,合同可以协商解除,也可以在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成就时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可

合同成立未生效,该合同可以解除。合同可由当事协商一致解除,或者在符合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事由时解除,即在一方具有明示;迟延履行、致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等情形时解除合同。对于没生效的合同,当事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另外,如果存在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一方当事也可以主张解除合同。根据《中华民共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

合同成立未生效的,当事协商一致,是可以解除合同,合同的约束力是在合同的当事履行了权利义务时才产生的,而未生效的合同没有履行权利与义务。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可以解劳务合同没到期可不可以解除一般情况下不可以解除合同,如果解除合同的话,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务合同双方当事为平等民事主体,可以在签订劳